
彩礼相关规定体现在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符合一定条件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生活时间、用途、过错程度等确定是否返还及数额,需结合实际判断处理。

现今结婚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彩礼问题,彩礼在生活中已经成为一种风俗,在结婚的时候由男方给女方一定的财物,那么在民法典中对彩礼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与彩礼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离婚时彩礼有规定,符合未办结婚登记、办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认定“生活困难”有标准,司法实践会综合多因素裁判。

婚前彩礼归属在法律上依不同情形判定。结婚登记前给女方个人,通常属女方婚前财产;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双方未登记,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登记后因给付彩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给付人可请求返还,要结合事实与规定确定。

婚姻法规定婚前彩礼归谁所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