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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能做财产公证吗

2020.12.16 婚姻家庭 1480人浏览举报
解析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申请做财产公证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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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新鹏

安徽皖北律师事务所

付新鹏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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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存续期间做的财产公证有效吗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一般有效。满足双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公证程序合规等条件就具法律效力。它能保障夫妻财产权益、助解决纠纷。但夫妻协商变更或撤销且办手续,原公证以变更或撤销后的为准。
  •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有效吗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有效吗?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有效,是对夫妻财产的约定确认。公证时需双方自愿提供材料,公证机构严格审查。但公证受限制,可能无效,情况变化约定也可能调整,操作要谨慎确保合法真实。
  • 婚姻存续期间如何做财产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有两种常见情形:一是夫妻协商一致签书面协议,约定共同财产归属等,无欺诈等情形应依约履行;二是特定法定情形下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需提供证据,法院查证后合理分割。
  • 婚姻存续期间怎样做财产保全
    婚姻存续期间怎样做财产保全?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保全步骤:向法院书面申请,说明财产范围、理由;法院审查,符合条件裁定保全,申请人先提供担保;法院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可复议;要合法合理运用且关注财产变化。
  •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要公证吗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不一定要公证。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内容合法、不损害他人权益,即便不公证也有法律效力。公证能增强证明力、减少纠纷。是否公证由夫妻根据情况决定。
  • 婚姻存续期间能晕财产公证吗?怎么做?
    您好,婚姻存续期间是否需要做财产公证没有强制性规定。是否做公证取决于双方合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您认为确有必要是可以做婚姻公证的。您方便的话,可以将您的详细情况告诉我,咨询是不收费的。我可以帮助您分析一下情况,联系方式就在我的主页。随时欢迎您。
  • 婚姻存续婚姻存续期间,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子婚姻存续期间,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存续间财产分割可以异地公证吗
    向主要财产所在地公证处了解确定
  • 婚姻存续期间,做了婚后财产公证,一会可以私自更改吗?
    不可以,如需帮助,可点击我的头像获取联系方式,与我联系面谈详情,本律师对处理此类案件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为您提供最佳的法律建议和诉讼策略,尽最大努力维护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分配问题
    您好,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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