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您就具体的财产情况予以描述再咨询律师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一系列合法财产,如:结婚期间,双方各自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婚姻家事问题涉及较多个人隐私,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您好,我是石律师,如果存在这两种情况之一是可以要求分割的:(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后续有任何的问题,可以继续向我咨询。
夫妻双方的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到办理离婚证明,会作出的离婚判决,当离婚判决生效时,之间的时间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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