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执行机关批准的,否则不得随意外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缓刑期间私自外出工作被发现,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同时会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社区矫正机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
一般是经当地社区矫正管理机关申请。《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但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
缓刑期是可以请假外出的,但是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现在是司法局(所))批准。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也就是说,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遵守上述规定,并且在考察机关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外出打工的,但打工期间也需要如实向考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情况。
缓刑期间可以外出,但有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按以下程序处理:外出时间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经司法所负责人审批,同意请假的,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证明》,并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
被判缓刑的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缓刑期是可以请假外出的,但是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