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审计程序:1.取得或编制其他应付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总账和报表有关项目进行核对。2.实施分析性复核。3.抽取其他应付款进行函证。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应付款之日为:(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若对付款时间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应付款之日为:(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若对付款时间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应付款之日为:(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有诉讼时效。只有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1、旅游团出发前的旅游合同变更存在的问题。在这个阶段提出的合同变更,集中在解除旅游合同、推迟或者提前旅游时间等方面,旅行社有时会以旅游目的地接待费用上涨为由,要求旅游者增加旅游团款。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当事人仍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当事人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辩和反诉的权利。反诉就是民事诉讼程序开始以后,被告经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相反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它是起诉的一种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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