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口头变更一般是有效的。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所以当事人口头变更合同的,应当做好记录,明确变更内容,避免纠纷。
一般来说,口头遗嘱与录音遗嘱不能说谁更有效,因为两者存在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口头遗嘱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订立的,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当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就会产生无效的情况。
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
离婚协议的股权变更是否有效要看情况而定:如果夫妻一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另一方不是该公司的股东,夫妻协商一致将部分出资全额或部分转让给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且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约定有效。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双方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口头协议离婚没有效。协议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且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口头遗嘱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即如果处在危急状况中的立遗嘱人恢复了采用其他方式立遗嘱的能力时,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借条和欠条都有法律效力,具体原因如下:1、如果属于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欠条;2、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3、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危机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是需要两名以上的见证人;此外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合同条款口头变更只要是经过合同订立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则就是有效的;不过如果合同约定变更要采取书面形式的,则口头变更是无效的。不过口头变更合同内容的,需要做好录音、录像之类的措施,否则一旦对方不承认变更后内容的效力己方将难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