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第三次续签不一定是终身。劳动合同方面,连续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无法定可解除情形等,续订时除劳动者提出订固定期限外应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非“终身”。普通民事合同续签看双方约定。

延续签订三份劳动协议并不等同于缔结所谓的“终生合同”。在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如果劳动者未出现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明的情况,并且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请求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第三次续签合同在符合条件下可能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身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种应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前两次签固定期且劳动者无相关问题,第三次续签一般应签无固定期,劳动者要求签固定期除外。

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第三次续签合同不一定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身合同”)。若劳动者不存在法定可解除或特定情形,第三次续签时除其提出订固定期限合同外应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存在法定情形,单位可视情决定。

根据现行法规,连续三次续签同一份劳动合同时,则被视为签订了永久性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并未明确表示反对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雇主有义务与其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