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买卖合同的目的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这里的标的物是出卖人应支付并移转所有权给买受人的物。尽管当事人可用于买卖的物可为动产或不动产,也不限于现存的物,但可以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物也不是无限制的。
目前在我国回购协议标的物只能是证券、债券、国债等金融资产。在发达国家,只要资金供应者接受,任何资产都可搞回购交易。而我国的回购协议市场交易一般分为国债回购交易、债券回购交易、证券回购交易、质押式回购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买卖合同的目的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这里的标的物是出卖人应支付并移转所有权给买受人的物。尽管当事人可用于买卖的物可为动产或不动产,也不限于现存的物,但可以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物也不是无限制的。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会有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1、票据质押是以票据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2、所谓票据是指狭义的票据,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无条件按票载的金额付款的有价证券。
买受人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行使拒收标的物的权利:(一)出卖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交付标的物,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的;(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从法律上来讲,提存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或其本人的利益而将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交于提存机构寄托、保管,在条件成就时,由提存机构将提存物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1、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2、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