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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离婚是否可以分割

2022.06.28 婚姻家庭 209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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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一方在婚前的房产,离婚时一般不分割,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或者是房屋婚后产权变更为夫妻二人的,可以协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平等分割。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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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

    离婚时房子怎么分这要分情况进行考量。1、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2、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赵彪律师 2023.06.20 174人看过
  • 婚前房产离婚是否可分割

    1、对于一方在婚前的房产,离婚时一般不分割,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或者是房屋婚后产权变更为夫妻二人的,可以协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平等分割。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赵彪律师 2023.07.10 2411人看过
  • 离婚前房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前房产分割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陈玲律师 2020.09.04 1018人看过
  • 婚前协议可以分割婚前房产吗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就是合法有效的。我国法律允许夫妻采用约定财产制,允许夫妻用协议的形式对婚前财产或婚内共同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夫妻双方是具有约束力的。

    赵彪律师 2023.06.05 165人看过
  • 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没有共同还贷的,一般为个人房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有共同还贷的,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共同还贷被认定为借款,作为债权偿还。

    赵彪律师 2019.10.15 1272人看过
  •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0.09.26 952人看过
  • 婚前房产离婚是否能分割

    1、对于一方在婚前的房产,离婚时一般不分割,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或者是房屋婚后产权变更为夫妻二人的,可以协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平等分割。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赵彪律师 2023.05.17 403人看过
  • 婚前房产是否会分割

    1、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被分割。2、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赵彪律师 2023.04.20 146人看过
  • 离婚时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若双方达成了协议,则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若未对房屋归属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认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婚房的出资情况以及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而定。

    顾斌律师 2019.08.05 1122人看过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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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婚前如何分割
    (1)若该房产在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并仅是由一方购买支付且产权登记在其名下者,则视为该房产为个人财产;(2)若婚前购房作为婚房,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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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离婚房产的分割:若房产证书显示为个人名下并已付清全额购房款项,该房产即属于个人资产。如婚前支付首付款项,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则共同偿还部分及其增值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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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关于婚前购置房产的分配事宜,法律有明确规定:(一)若婚前购得房产系一方独立财产,则该房屋归其私人所有,无需进行分割;(二)若婚前购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处置方式可依照如下几种状况:\(1\)先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共识后签署协议。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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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应以夫妻间的协议为准则进行处理。若夫妻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由单方面支付首付款购置、结婚后双方共同承担按揭贷款责任的这类房产,离婚时,将归属产权持有人一方所有,然而,对于婚姻期间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房屋价格升值的相应额度,产权持有人应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经济赔偿或补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你好,婚前是全款购买的房产的话,就是完全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用分割;若婚前分期购买,婚后分期还贷的房产,关于婚后共同还贷及房价上涨部分,对方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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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婚前男方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司法解释则明确了具体财产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参照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津贴、补贴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益。具体形式除设立公司、企业、办厂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等多种方式,从事上述活动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果作者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能出版或被采用,其即仅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尚不具备物质财富的内容,故不能请求分割。但如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然出版或被采用,由此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收益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包括一方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投资后取得的收益。投资性收益凝聚的是双方或一方的体力或脑力劳动的付出,虽然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双方的付出表现方式不同,但即使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可抹杀,故虽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收益应共有。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对“投资”的判断。我们认为,只要这种“收益”由一方或双方的劳动付出所获取,就应认为是“投资”所得。我们注意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理解不难,但这里的“孳息”我们认为应作限缩解释,比如虽然房屋租金在民法理论上属于“孳息”,但租金的获取也是需要对房屋进行经营后所获,故认定为“投资性收益”较为合适。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于养老保险金,《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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