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但因该房屋作为共同居住使用,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该房屋理应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房产处理。

婚前按揭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具体分析:一方首付且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为其婚前财产,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离婚时需补偿另一方;登记双方名下或双方共同出资还贷,一般为共同财产,认定要综合多因素。

【案情】2003年6月,原告王某以按揭方式以个人名义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并缴纳首付款,2003年10月获得房屋所有权证。2004年4月19日与被告李某登记结婚,2005年3月开始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因婚后一直未生育,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吵闹,并各自外出打工,缺少沟通联系,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原告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分歧】对婚前以按揭方式付款...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婚前按揭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案情:2000年小李为结婚需要,首付10万元人民币、从银行按揭贷款15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其后小李与小刘结婚。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银行贷款。到2004年底,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闹离婚,此时该房产的价值已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