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1、燃气的质量和瓶装燃气的充装量、残液量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持续稳定安全供气;2、因燃气设施计划检修或者用户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提前二日发出公告或者通知用户;因紧急事故等原因停止供气时,应当及时抢修。
应具备的条件:(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资金;(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安装、维修作业人员;(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四)有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规定:1、约定时间内亮证为用户提供安装、维修服务;2、安装必须符合规定,管道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后向管道燃气企业申请验收,不合格的,免费重新安装;3、设定不低于一年的安装保修期;4、不得擅自改装、拆迁管道燃气设施;5、作业前向用户出示收费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1、经依法登记的企业,并符合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2、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并建立燃气气质检测制度;3、经营场所、燃气设施符合国家和北京的有关规定;场站内安装公共图像视频信息系统,并与有关部门联网,保持系统正常运行。
遵守的规定:1、向用户提供的气瓶、气质及气量应当符规定;2、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按照规定涂敷气瓶颜色标志,并按照规定,定期将气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3、只能充装、存放自有产权和供用气合同范围内的气瓶,气瓶应当经检验合格,且未超过报废期限。
有效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改动燃气设施的申请报告;(二)改动后的燃气设施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安全等有关规定;(三)有安全施工的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四)有安全防护及不影响燃气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属于村民,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剥夺政治权利。1、品行端正,无不良道德行为。2、有公德心,愿意为本村村民无私奉献。3、有经济基础,能带领村民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