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案:精准辩护,守护公平正义
张某某受贿案曾引起了广泛关注。张某某原是A
公司董事长,退休后因受贿问题被一审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
罚金一百七十万元。张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黄菊律师接手此案。
二审中,黄菊律师聚焦关键事实与法律争议点,针对“投资分红是否属受贿”“购房差价认定”“原始股购买行为性质”等核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辩护观点。她强调“合作投资”型受贿应以未实际出资为前提,张某某对生产线实际出资并承担风险,不应认定受贿;对“低价购房”的数额认定提出异议,认为一审依据不足;对“原始股受贿”的定性也提出质疑,主张原始股溢价不属于“他人财物”。
为了支持辩护意见,黄菊律师提交了股票股价走势图、
合伙协议等证据。她结合事实、证据与法律,全面质疑一审对多笔受贿事实的认定和数额计算。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将刑期从十一年五个月减为十一年。黄菊律师在这个案件中,不仅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更坚守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底线。
强奸案:情理法交融,维护合法权益
在那起发生在酒吧的强奸案中,被告人陈某某和邓某某趁着被害人李某
醉酒无力反抗,实施了犯罪行为。
公诉机关指控二人犯
强奸罪,且均系主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黄菊律师担任被告人邓某某的辩护人,在认可基本事实和
罪名的前提下,提出了一系列从轻量刑的辩护意见。她主张邓某某的行为属于
犯罪未遂,因为他个人由于身体原因未能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黄菊律师还强调两人是临时起意,邓某某主观恶性较小;邓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了谅解;同时考虑到涉案被告人刚满18周岁,对犯罪认识不足。
在这个案件中,黄菊律师既尊重法律的威严,又关注到人性的因素,通过合理的辩护意见,为邓某某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智慧辩护,实现最优结果
齐某因提供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资金,被指控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达11万元,其中7万元是
网络诈骗被害人的被骗资金,齐某本人获利600元。
黄菊律师作为齐某的辩护人,有效促成齐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到法定的从宽处理。她通过与检察机关沟通,成功让齐某的“从犯”地位和“坦白”情节得到认定。在她的指导和协调下,齐某主动补偿了全部诈骗被害人的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黄菊律师综合运用各种有利情节,将辩护目标精准指向争取“不起诉”。最终,检察机关认定齐某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使齐某避免了审判定罪和刑罚。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黄菊律师对案情的精准把握和高效的实务操作能力。
黄菊律师是中国政法大学
刑法学硕士,
江苏万拓谐达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律所
刑事辩护团队的负责人。她已执业7年多,从事刑事法律工作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法律服务。她曾担任
上海政法学院名誉导师,还曾是江苏省某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参与办理、审批的刑事案件达上千件,获得过“优胜公诉人”“优秀辩手”等荣誉称号。
多年来,黄菊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坚守底线的职业操守,赢得了同行和客户的一致认可。如果你在江苏
苏州遇到刑事法律问题,黄菊律师会是你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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