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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如何开票

2023.04.11 公司法 773人浏览举报
解析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经济活动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劳务服务的一种情形。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到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告编号:NO.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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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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