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有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是实际出资与协议约定不符,其他合伙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先找该合伙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合伙人可去法院起诉解决或者以决议方式将该合伙人除名。
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等等。
关于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等等。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法人资格。
合伙人死亡后该合伙人法定退伙以及该合伙人继承人继承合伙人资格。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会被法定退伙。有合伙人死亡的,其在合伙企业中所享有的财产份额,无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将由合法继承人继承享有。
发现有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是实际出资与协议约定不符,其他合伙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先找该合伙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合伙人可去法院起诉解决或者以决议方式将该合伙人除名。
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合伙人死亡后,如果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