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每个组织方式也有不同的承担责任的方式。
1、合伙人退伙,应当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3、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4、退伙人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财产应该按照以下规定分配: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1、合伙人退伙,应当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3、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4、退伙人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之后要对外承担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合伙人退伙时对未到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扣出相应份额,“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对内”不应承担责任。2、退伙人在退伙时因退伙前的相关业务产生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3、合伙人被除名退伙或擅自退伙,“对外”应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应承担赔偿责任。4、合伙人退伙无效或不符合相关法律要件,对外承担连责任,对内不承担责任。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退伙,但却因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等原因导致退伙无效,与合伙人入伙无效的道理一样,退伙人“对外”应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不承担责任。
退伙人对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想要退出合伙主要有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被除名退伙等方式。并且违反相关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方式:协议退伙前提: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