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有限合伙人知情权,即有限合伙人获取合伙企业信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权利。有限合伙人的监督权,即不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普通合伙人经营合伙事务的情况。
经营决定权在每一个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决策有参与权利,凡涉及合伙组织经营活动的大政方针,合伙期限的变更,接纳新伙伴入伙等重大问题,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作出一致意思表示后方可作出决定。
合伙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出资义务。2.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3.分担亏损的义务。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是合伙的共同特征。既然合伙人共同共有合伙企业的财产,当然也应该共同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其一,经营管理权。表现在两个方面:对内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其二,按照数倍于出资比例的标准分取投资回报的权利。这是因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承受的风险要比有限合伙人大得多。
有限合伙人主要有以下权利: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3、用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作价出资;4、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建议;5、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等。
合伙人的债权人原则上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权利。但是,当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还可以以基于合伙产生的其他财产性权利来进行清偿。
其一,经营管理权。表现在两个方面:对内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其二,按照数倍于出资比例的标准分取投资回报的权利。这是因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承受的风险要比有限合伙人大得多。
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主要有什么
免费查看标准必要专利权人
免费查看专利权利人转让合同书要怎么写
免费查看专利权的内容主要包括有什么
免费查看专利主动撤回能要求优先权吗
免费查看专利权利要求多少项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