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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吗

2022.03.14 公司法 4408人浏览举报
解析
可以,但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根据法律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风险提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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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福昊律师 2023.12.15 275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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