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根据受赠对象是否特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1063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个人财产。
所以在法律上若过户房产只是过户在一方名下,且赠与人父母办理过户也只是希望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子女名下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律师建议,若期望成为一方个人财产,应当与父母签订赠与协议,以赠与形式办理过户手续,若希望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则需要父母明确该房产受赠主体包含夫妻二人,方能在法律上产生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法律效力。
您好,如果是赠与的话,要看有没有明确表示对于一个人的赠与,具体与我联系
明确过户给你个人,只登记你一个人的名字的话属于你个人财产
你好!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婚后夫妻双方接受的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明确给一方的情况下,那就是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