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父母全额资助购置房产并且只登记在某一方名下时,各方应根据出资比例来确定权属份额;最后,同样的情形,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款购置房产,而且又将其登记在夫妇二人名下,除非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各自的股份比例,否则也会被视为共同共有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自2024年8月1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面对不断攀升的高房价,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这也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有着深厚的伦理基础。那么夫妻婚后买房父母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吗?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共同财产?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认定共同财产分情况。明确赠与夫妻双方无相反约定、出资未表明赠与方且登记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登记一方名下有明确约定或证据表明仅赠与一方则为个人财产,认定较复杂。
通常来说,(1)若在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之后的贷款部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2)如若男方父母在购置房产时全额支付并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则该房产将归属于男方的个人所有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