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现行法律已没有非法同居这一说法。如果有配偶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居住的,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同居双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如果不以夫妻名义持续共同居住的,属于婚姻中的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离婚并要求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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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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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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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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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报告编号:NO.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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