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 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 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是:先清偿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然后其他债权可以根据到期的时间顺序进行清偿。如果公司破产,则相应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根据法定程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下列顺序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清偿的顺序为:有担保的债权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其他债权一般可以根据到期的时间顺序清偿。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所以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法律上没有合伙公司这种市场主体的类型,只有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完全清偿的,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没有清偿可以注销。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4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分割方式如下:一、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则剩余的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二、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则剩余的财产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