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征收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国有土地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农民的耕地被征用之后期限是三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70年,特殊林地国家对其的承包能力视最高部门规定来定。
国有土地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由当地作出征收的人民政府确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临时征地需要补偿。政府因为建设需要临时征用土地的,虽然是临时性的,但是也需要给予被征用土地的人补偿的。因工程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借地的补偿,工程施工借地的费用,统一以该地区的青苗补偿费为一个计算单位,按借地时间长短分别予以补偿。
罪体主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罪体主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