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
不包括,定义不同。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合并和分立不需要清算。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也可以导致公司的解散。但是因为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导致公司解散,都不必履行清算程序。因为公司实质上并没有彻底消灭,只不过改变了公司的存在形态而已,其债权债务均由存续公司来承受。
有区别。企业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合并,被兼并的企业法人资格消灭。企业兼并的目的的进行股权收购、资产重组,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根据《企业破产法》的定义,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为了达到清理债务的目的,而使法人资格消灭的过程。破产指认定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即引起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
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所谓吸收合并就是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就是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的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而且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
不需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原来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接。如果公司进行了合并或者收购,那么原有公司所负的债务将不再由自己独立承担,而是由并购或者是收购之后的公司进行承担。这也可以叫做债务的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收购前,应当注意被收购公司的财产情况。被收购的企业,应当解散,并进行工商注销登记。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二)股东和股权的变动;(三)债权、债务的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