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如下:1、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材料;2. 工作人员收到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决定。3. 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4. 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
申请材料:1、章程2、提交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3、载明分立情况的解散公司注销证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设立。4、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5、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6、因分立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申请书。
具体流程如下:1、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材料;2. 工作人员收到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决定。3. 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4. 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
公司合并的具体流程如下:一、合并各方要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二、通知债务人并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这里的债权人是已知债权人。三、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合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合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以收回自己的投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无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而收回自己的投资,但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则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流程:1、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纳税人提交相关资料。3、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5、税务机关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均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具体流程如下:1、提出申请。2、登记机关审核申请材料3、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缺失材料的当场或5日内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4、登记机关5日之内受理并予以核准5、营业执照自登记机关作出决定的10内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