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8)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9)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10)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1)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2)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3)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风险提示: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依据
-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