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女员工产假时间是怎样的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女员工产假时间是怎样的

2021.09.23 劳动纠纷 994人浏览举报
解析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最新产假时间有多少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张燕鹏律师 2019.11.26 1019人看过
  •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产假能够休多长时间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张燕鹏律师 2019.11.21 1112人看过
  • 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女员工产假时间是怎样的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张燕鹏律师 2019.11.26 1109人看过
  •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产假女职工可以休息多久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张燕鹏律师 2019.11.25 1046人看过
  •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产假陪产假分别有多少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张燕鹏律师 2019.11.27 1132人看过
  • 黔东南州麻江县劳动者产假是怎样的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张燕鹏律师 2020.10.01 0人看过
  •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女员工产假时间是怎样的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张燕鹏律师 2019.11.27 1022人看过
  •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女职工产假能休息多长时间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张燕鹏律师 2020.10.01 0人看过
  • 黔东南州麻江县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张燕鹏律师 2019.11.21 1205人看过

张燕鹏

河北邢广习律师事务所

张燕鹏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20294

    精选解答
  • 42133048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