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关于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费用

关于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费用

2024.04.15 公司法 85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再就业服务中心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按照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央财政承担的资金划拨给中央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程序,按《关于印发〈中央企业下岗职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8]329号)执行。社会筹集的资金,由中央企业向受理其失业保险统筹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用款申请,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向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拨付。
地方财政承担部分和社会筹集部分资金向地方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拨付的程序为: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月提出申请报告,并附企业自筹资金到位证明,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然后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从申请报告上报之日起10日内,财政承担和社会筹集的资金,应拨付到再就业服务中心。
企业承担资金确有困难的,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审核,给以补助。
对企业没有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或没有组织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拨付经费。
要切实加强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的管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设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单独帐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必须及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规定缴纳。
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根据人员的隶属关系分别按原列支渠道解决,不得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和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挪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冒领财政拨付和社会筹集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从严处理。
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的经费,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用款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财政部门核拨。

风险提示:企业与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统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在保证失业人员所需费用的前提下,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得从新增收缴部分中提取管理费和促进再就业费。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关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建立和运作

    再就业服务中心必须建在企业。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贸委和企业的主管部门应根据中央10号文件规定,制订再就业服务中心组建计划,负责督促和指导有下岗职工的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确保所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都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领到基本生活费。

    张福昊律师 2022.02.17 1062人看过
  • 湘潭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怎么样

    湘潭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富豪阁,交通方便,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本乡镇财务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公开,为了更好的服务公众,湘潭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已开通微博。

    李键键律师 2019.07.19 1262人看过
  • 退休人员再就业如何交个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扣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包含退休工资。

    袁超律师 2019.08.14 12838人看过
  • 退休人员再就业工伤怎么赔偿

    退休人员再就业,应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申请工伤认定不再受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袁超律师 2020.05.02 5491人看过
  • 退休人员再就业怎么交个税

    退休人员再就业交个税的方法:根据再就业收入的性质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属于免征税款。

    张燕鹏律师 2019.11.25 6825人看过
  • 内退人员再就业企业怎么办

    内退人在再就业单位中付出劳动,服从管理,获取劳动报酬,与其他劳动者并无实质之区别。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都适用本法”的规定,内退人员再就业按正常劳动关系处理。

    张福昊律师 2021.12.09 1985人看过
  • 退休后再就业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从单位退休后,即不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退休人员如果再就业的,不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退休人员与再就业单位之间是普通的民事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通过签订用工协议来确定。

    刘峰飞律师 2018.11.19 2755人看过
  • 再就业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

    张燕鹏律师 2019.08.22 1142人看过
  • 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的还可以领取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等。

    袁超律师 2019.01.09 10783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3048

    精选解答
  • 57125705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蚌埠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在哪
    对于蚌埠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在哪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留学服务中心怎么办理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是大学毕业生很重要的证件,对于在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时候留学服务中心应该怎么进行办理呢对于大家来说就要了解清楚,才能办理成功这也是很多人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青岛就业服务中心电话及地址一览表
    对于青岛就业服务中心电话及地址一览表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电话地址在哪里
    对于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电话地址在哪里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宿迁社保服务中心
    对于宿迁社保服务中心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