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给予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在私有房屋的拆迁中,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因此,被拆迁房屋原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子女如果其不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就当然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
国有土地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是有给补偿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拆迁补偿款计入,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专项应付款是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如:购入专项物资的应付货款、应付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应付运输费、应付罚金以及各种暂收的专用款项。为了反映应付、暂收专用款项的增减变动,应设置“专。
应退还给支付方,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地补偿款是指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就征收的当事人的土地进行给付的补偿费用。该补偿款一般来说是有一定的计算标准,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错误,比如补偿款多支付了,这种情况下多支付部分应退还给支付方,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
国有土地拆迁实际指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