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独资公司的子公司不一定是国有独资公司。其取决于出资情况,若由国有独资公司单独出资且符合规定则可是国有独资公司,实际中可能引入非国有资本,有其他主体参与出资就可能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依出资结构和性质判定。

国有独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一定是国有独资公司,其性质取决于设立运营情况。母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子公司组织形式多样,可能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可能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要依出资主体等综合判断。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一部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另一部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下面是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介绍,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让大家能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有进一步的了解。一、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法律规定国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置有专门的内部监察机构——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派的监事以及来自公司员工中的代表共同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五名。

国有独资公司清算的需要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国有独资公司在解散事由发生后的15日内应当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财产及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支付员工公司,缴纳所欠税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