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股东行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并无时间、形式等方面的要求,股东可以随时提出要求,公司有义务满足。
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等。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担任监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等。
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等。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的规定: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作了一些原则规定。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