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于职务犯罪中的证据,应注意:认定案件事实时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和固定被调查人有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各项证据应当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如果只有被调查人供述,。
(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职务犯罪中的证据链应当是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办案机关在审查认定证据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审查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是否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等,在全面客观审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判断。 行动建议:职务犯罪中的证据链应。
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大概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案件的受理;二、初查和立案;三、侦查;四、审查逮捕。经过以上几个阶段侦查终结,最终决定是否移送起诉。 (一)受理 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直接受理的案件线索来源包括: 。
职务犯罪一般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果发现有职务犯罪的现象,个人可以去报案或者去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是严重的腐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