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清算流程一般如下:1、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单和财务账册,应在成立清算组之前。2、确定清算组成员。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登记机关依清算组的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司终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申请人的请求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公司可以继续存续。
1、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2、公司登记机关依清算组的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司终止。
1、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登记机关依清算组的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司终止。2、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自愿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后,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公司修改章程、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申请人在其个人债权及他人债权均得到全额清偿后,未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申请人的请求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公司可以继续存续。
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自愿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后,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公司修改章程、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登记机关依清算组的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司终止。
1、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登记机关依清算组的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司终止。2、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自愿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后,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公司修改章程、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申请人在其个人债权及他人债权均得到全额清偿后,未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申请人的请求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公司可以继续存续。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二)》第24条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清算案件。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告。债权申报和登记(1)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2)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清算方案的确认(1)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决议确认。(2)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清算义务人及其责任(1)清算义务人,是指有义务组织公司清算的人,包括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2)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3)公司如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致使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则公司清算义务人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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