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公司注销程序如下: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
注销公司程序:清算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注销公司程序:清算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可以提出撤销注销登记申请,需要有:公司股东会关于解散清算组的决议;撤销注销登记,公司继续经营的决议。已经公告清算的,需要再次公告公司继续经营。登记机关作备案即可。
注销公司的流程如下: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3、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5、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6、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