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合同义务。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查,看看有无违规合同或者是非应当公司承担的债务,完成公司债务的确认后,将得到清算组确认的债务登记造册。
公司债务清算流程具体如下: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费用;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债务清偿程序: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3、登记债权。4、制定清算方案。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程序: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债务清偿与公司清算不能作为同一程序进行并审理,应当予以释明;在公司债务清偿的民事案件中,债务清偿的民事主体是公司,而不是股东;而股东承担的公司清算责任,民事主体是股东,而不是公司。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法定顺序清偿。
公司债务清偿与公司清算不能作为同一程序进行合并审理。公司债务清偿程序与清算程序的关系本质上是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和企业破产程序的关系,两者的程序效力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未清算的公司债务承担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相应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方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书内容
免费查看工程款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书内容
免费查看最新三方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
免费查看公司清算报告内容范文
免费查看不清楚合同内容签字算有效吗
免费查看债权债务结清的协议范本内容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