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流程:1、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2、股东会表决通过公司公司分立方案;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通知债权人,并于在报纸上公告;5、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分立合并时债务的承担方式有:1、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公司分立后可以裁员。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履行的法定程序,可以裁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等。
公司分立后的股东可以不变。公司分立后股东变不变由公司和股东决定,所以不变也是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分立时可以分割土地。公司分立时,公司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股东可以变动。公司分立时股东变动的,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
1.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2.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3.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