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经理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则其签字可以代表公司;或者虽然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是得到了公司的授权的,则其签字也可以代表公司。所谓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1、公司总经理若是法定代表人,则能够代表公司。若不是,则不能。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若是滥用法人地位的,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总经理职权范围有: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等。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人和总经理不是一个意思。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总经理则是公司的高层管理者,两者一个是组织一个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总经理等高管也可以是公司的董事等。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领导者一般是由总公司任命的,对于总公司董事长能不能担任分公司总经理是没有规定的,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章程有规定的,是可以担任的。
合资公司法人代表可以由总经理担任,想要推举总经理为法人代表的话,条件是非常的苛刻的,可以说如果董事会有一个人不认同总经理担任法人代表的话,那么总经理就不能成为法人代表。
如果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由其他人担任,则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他对下而言是雇主代表,对董事会而言是劳动者,同时具备雇主代表和劳动者的双重身份,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总经理职权范围有: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