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后被吸收的公司必须注销。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吸收合并后被吸收的公司不是必须注销。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吸收合并的,仅需注销被吸收的公司,另一公司并不需要注销。新设合并的,原公司均需注销。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后、公司合并前签订的合同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由合并后的公司履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吸收合并后被吸收的公司不是必须注销。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吸收合并的,仅需注销被吸收的公司,另一公司并不需要注销。新设合并的,原公司均需注销。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吸收合并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A+B=A) 。在这类合并中,存续公司仍然保持原有公司的名称,而且有权获得其他被吸收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同时承担它们的债务,被吸收公司的法人地位。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公司吸收合并的条件是:1.各公司已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各公司已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第一次公告已满九十天;3.各公司已清偿债务或者已对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4.各公司已订立合并协议。
吸收合并是公司之间自行协商决定的,但是,决定吸收合并后必须要到市工商局进行登记注册。登记费按注册资本计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收费,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部分按0.4‰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