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应依法予以支持。
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如果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了损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未清算注销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责任。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未清算注销公司股东会变为当事人,可能会承担责任。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注销后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所规定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名义股东代持股权,如果如实出资的,公司清算时,对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未注销,则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当然需要承担责任。只有经注销,公司主体资格才会消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后债务应该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