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司破产程序如下;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提交破产申请书;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者,公司正式进入破产程序;成立破产清算组,对清算期间内的债权债务等进行管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告破产,并注销公司登记。
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的程序:1.破产申请。2.法院裁定受理。3.指定破产管理人。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5.审计、评估。6.接受债权申报。7.召开债权人会议。
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
如果公司资不抵债,那么可以考虑进行注销清算或者申请破产,大致的流程如下: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注销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申请破产,首先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2、申请破产必须符合《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情形,否则法院不回受理。3、申请破产需要向法院缴交受理费,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公司申请破产条件有以下这些: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
公司破产的程序为:1、申请和受理,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破产宣告,债权申报:3、变价和分配:4、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会通知债权人,召开债权人会议。如果公司没有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会宣告破产,依然由清算组接管,清算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
(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二)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三)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四)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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