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1、申请报告、同意决议、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章程等;2、招股说明书、可行性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3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3、股票发行承销方案和承销协议;4、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招股说明书的封面应载明下列事项:(一)发行人的名称及公司住所;(二)“招股说明书”字样,送交证监会审核的稿件,必须标有“送审稿”显著字样;(三)说明发行股票的类型,例如:普通股、优先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等。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股东大会决议;(四)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五)财务会计报告;(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包含的事项: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承销方式;3、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4、承销期及起止日期;5、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6、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7、违约责任;8、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程序:1、申请人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相关部门对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3、被批准的申请,送证监会复审;经证监会复审同意,申请人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
条件:1、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2、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3、从最近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4、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范围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股东大会决议;(四)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五)财务会计报告;(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四)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四)募集资金的用途;(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等。
宝立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免费查看道道全粮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免费查看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含风险提示]
免费查看股票上市公告书
免费查看公司合并股票股份合同
免费查看公司股票承销合同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