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能收购自己的公司,可以采取转让股权的方式。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价格合理,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转让协议有效。
大股东能收购自己的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购买其他股东的股权收购公司,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大股东能收购自己的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购买其他股东的股权收购公司,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一般情况下,有责任公司不能回购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大股东能收购自己的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购买其他股东的股权收购公司,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公司的小股东让公司回购自己股权,需要满足《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情形且对该项决议持反对票。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
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无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而收回自己的投资,但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续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以收回自己的投资。
公司被收购还是有股份的,被收购的公司不满足上市条件的,此时收购人应当收购持有人的股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收购应当签订协议,并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