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单位有哪些
2021.09.23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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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单位有哪些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机构即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一)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二)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
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三)省(自治区、
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四)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 法律依据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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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法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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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具体如下: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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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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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其被鉴定的等级进行赔付。1、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享受以下待遇:(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2、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等。
刘刚律师
20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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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怎样鉴定: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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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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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费用:(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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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那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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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