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工伤认定超期可以找单位赔偿。工伤认定单位办理的期限是30日,如果单位不办理,本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书等,具体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机构咨询。
如果是未进行工伤认定不是因为工伤职工或者死亡职工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而未进行工伤认定的,而是因为客观原因如法定期限内一直在住院治疗的缘故未申请等情形,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仍有权提起侵权赔偿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按照人身损害予以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本人申报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受理。当然,如果有合理事由的,另当别论。
用人单位超过工伤申报期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可知,单位工伤申报超期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企业申报工伤时限超期,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的话,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未报警,交通事故未经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不能确定劳动者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不能申请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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