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登记机关应该自收到材料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4)决定后,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以下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等。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需要以下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2、《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其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应当自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变更一般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即可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2、企业董事会决议;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4、营业执照正、副本;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