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有外债的,需要用清算后所得的财产来偿还外债。公司成立清算组后会进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需要在法定情形内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后,经过清算所得的财产就会用来偿还已经申报的债权。
公司清算有外债的,需要用清算后所得的财产来偿还外债。公司成立清算组后会进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需要在法定情形内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后,经过清算所得的财产就会用来偿还已经申报的债权。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清算要偿还外债,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强制清算的,要通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公司要登记造册,所以以债权表认定公司债权。债权人对债权登记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重新核定,或者向法院起诉。
公司清算时追讨对外债权可由清算组直接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本身已经破产的,清算组应以债权人的身份到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参加破产财产分配。
公司清算中对外债权应由清算组直接进行追偿确认。债务人破产的,破产企业的清算组应以债权人的身份到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破产公司本身是担保人的,清算组可根据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情况向被担保人请求返还担保人已承担的部分。
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解散清算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