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注销清算报告应当在公司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提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里面的日期是登报日期45天内。
一般从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开始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清算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解散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解散清算时劳动合同就终止了。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方案指公司终止解散时由清算组制定的清算工作计划。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破产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1、股东什么时候承担清算责任法律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是在公司解散后,未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实施清算的情况下由股东承担清算责任。2、股东清算责任的产生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间内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或者未及时开始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因法定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