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公司监事不负责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且股东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监事只是公司设立时的一个职位或者部门,监事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因此,监事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
公司欠款,公司监事不负责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且股东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监事只是公司设立时的一个职位或者部门,监事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因此,监事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
公司出现问题,监事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的。对第三人来讲,是无法区别挂名不挂名的,既然名册里有这个职务,那就要承担相关责任。如果是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那么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一般情况下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若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的情形下,则应当在自己的出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欠钱法人要承担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法人对公司欠款需要承担清偿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清偿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是要负责承担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责任和人格权,完全要依赖于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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