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1、破产宣告;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3、变价;4、清偿;5、终结,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公司的清算程序是: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等。
企业破产债务如何清算,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三、破产财产分配。四、清算终结。五、注销登记。
破产财产清算程序: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正式成立后,公司即开始进入实质性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
清算的流程:(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结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3、债权人申报债权;4、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5、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6、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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