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资产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比如注册资金额是10万元,欠债30万元,那么承担赔付债务10万元。在清偿10万元债务之后,不会涉及公司股东个人资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一般是由于资不抵债的原因造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有限赔偿,所有的清算都是在公司全部资产这个框架内完成。在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出资人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合伙人按比例继续清偿债务。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法人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法人无关。但如果法人的行为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或者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导致债权人无。
公司破产债务需要个人偿还。依据《破产法》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破产后由法人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公司欠外债的,由法人承担责任,因为公司就是独立的法人,其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破产后欠的债务偿还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而后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欠税款以及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欠的外债需要法人承担偿还责任,因为公司就是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应该由破产公司的资产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资不抵债企业法人不需要赔偿。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因此,企业破产一般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