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以下这些情况下不予办理离婚登记:(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2)、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3)、离婚协议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2、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注册公司,公司名称的设立具有需要满足以下要求: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名称中包含另一个法人名称。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汉字数字除外)。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并且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等。
之后相关的证件办理步骤是:工商局:持工商局的变更申请书、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变更名称)、新的公司章程或补充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通常时间在一周内,费用就是证件的工本费。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2、企业自拟新名称;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等。